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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章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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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xx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利用学校的体育资源,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的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特征的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有关俱乐部管理的各项法规;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兴趣,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俱乐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潜山县体育局的管理和登记管理机关潜山县民政局、物价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俱乐部地址:潜山中学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各项目的训练活动。

  (二)、俱乐部依据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武术、棒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

  (三)、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本俱乐部依法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本俱乐部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7人,董事会由学校推选,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俱乐部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俱乐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俱乐部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俱乐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俱乐部的合并、成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俱乐部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俱乐部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本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俱乐部章程;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第十条 校长为俱乐部董事长,下设六名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说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俱乐部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学校任监事长。

  第十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俱乐部财务;

  (二)、对董事会人员执行俱乐部职务时违犯纪律、法规或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会人员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俱乐部董事、主任及俱乐部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俱乐部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俱乐部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俱乐部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设办公室、财务部、竞训一部、竞训二部、后勤保障部。

  第四章 俱乐部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 俱乐部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五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六章 会员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凡拥护俱乐部章程,愿意参加某一项体育活动的青少年组织和个人,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加入俱乐部。

  第二十 会员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会员享有的权利: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第三十条 俱乐部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安排;

  (三)、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俱乐部写同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不按时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对违反俱乐部章程或违法乱纪者,俱乐部有权予以除名。

  第七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资金来源

  (一)、国家、省、市三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培训成本费。

  (三)、接受的捐赠、资助。

  (四)、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项目资金。

  (五)、为社会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八章 俱乐部活动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 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经董事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潜山县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拒迫使俱乐部无法继续活动。

  (二)、俱乐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俱乐部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俱乐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潜山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潜山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省潜山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潜山县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俱乐部章程

  一、俱乐部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俱乐部。

  俱乐部总部设于北京,以后将在其它城市和地区设立分部。

  俱乐部地址:···科贸大厦304室 ()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com

  二、俱乐部致力于户外运动事业。

  俱乐部致力于环境生态保护。

  俱乐部倡导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倡导自助、共享和科学求知的行为。

  俱乐部不提倡和上述理念相违背的行为。

  俱乐部的宗旨:“自然 · 运动 · 健康 · 友情”。

  三、俱乐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和服务:

  1、登山、攀岩、野营、远足、探洞、漂流、划船、自行车、滑雪等各类户外运动及技术培训。

  2、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溜冰等体育运动和比赛。

  3、户外运动知识讲座、医疗急救知识讲座、聚会、聚餐、郊游、音乐、影片欣赏等学习和社交活动。

  4、环保生态知识讲座、植树活动、环保行动和环境生态旅游。

  5、俱乐部总部及各分部均设立旅游用品专营店,为会员提供各类户外旅游运动用品。

  6、俱乐部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装备和场地线路,为学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组织各类户外活动。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社团的正式名称为: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 性质

  (一)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从事足球运动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唯一的全院性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单位会员,接受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院军事体育部的指导。

  第三条 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学校。

  (二)遵守《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三)团结全院足球爱好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加强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学院足球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加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学校足球协会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任务

  根据学院体育方针、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全院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学院参与校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六条 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分院足球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球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院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院竞赛的管理。

  (五)开展校际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学院各社团。

  第七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举办校内、校际间足球比赛;组织社员到其他学校进行参观学习;进行足球训练,理论讲解等。

  足球俱乐部根据广大成员要求,为保证球员每学期均能参加正规比赛,拟将足球联赛办为校内传统赛事,力争得到更多同学的支持与参与,提高足协的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企业家俱乐部,成立于x年,是由xx市和在京的部分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的社会团体,是经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俱乐部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以为企业、企业家服务为宗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从会员单位的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促进企业、企业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企业与有关部门及企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企业健康地发展。

  第三条 俱乐部挂靠在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俱乐部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和中企联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俱乐部坚持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五条 俱乐部实行核算。俱乐部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与会员无关。

  第六条 俱乐部会址设在xx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俱乐部主要从事以下各项业务:

  一、针对企业和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企业领导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进行对话、座谈,向上级决策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建议,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

  二、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援助。

  三、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研讨班、报告会、专题讲座、信息交流等活动,宣传国家的方针,交流经济、技术信息。

  四、组织开展会员单位之间及会员单位与境内外同行之间的业务联系、联谊活动,推进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

  五、组织会员单位领导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和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六、根据企业家个人的兴趣爱好,利用节假日,适当地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企业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

  七、俱乐部要加强与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以扩大信息交流,增强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手段。

  八、编印俱乐部会刊《xx企业家》杂志,作为宣传党的方针、宣传企业和企业家业绩、宣传俱乐部活动、介绍会员单位情况、交流经济技术信息的园地。

  九、俱乐部要按照自律、自治、自养的方针,加强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第 俱乐部开展上述各项业务,由俱乐部常务理事会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提出总体要求,由俱乐部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实施计划,在理事长和主任的领导下,由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主任组织实施。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俱乐部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以xx市和在京的各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和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主,包括国有、集体、民营、个体、港澳台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企业和部分新闻、出版、文艺、科研单位,以及少数外省市企业和地区性企业社团组织。每个团体会员单位委派一名主要领导担任俱乐部的理事。

  个人会员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特邀理事由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党政部门在职或者离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荣誉理事由曾在俱乐部担任过领导职务并对俱乐部作出过较大贡献的团体会员单位中已退居二线或离退休的领导担任。

  第十条 俱乐部对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团体会员单位入会,须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须经俱乐部常务理事推荐,由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团体会员退会和特邀理事、荣誉理事退会,只需本单位或本人提出并由俱乐部会员部向俱乐部主任办公会通报备案即可。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的,经俱乐部监事会议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单位从事违法经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特邀理事、荣誉理事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的;

  二、团体会员单位连续二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

  三、有诋毁俱乐部的言行,给俱乐部带来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免费获得俱乐部会刊、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文体、联谊活动等;

  二、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团体会员单位委派的理事和特邀理事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应向俱乐部缴纳一次会费,缴纳数额由俱乐部理事会议决定;

  二、会员有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承办俱乐部委托事务、维护俱乐部声誉的义务;

  三、会员应向俱乐部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议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有效会议,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同意的决议为有效决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推选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四、聘请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顾问;

  五、审议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对俱乐部的重大变更事项作出决议;

  八、决定俱乐部的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5至7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理事长是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常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取“通讯会议”的形式行使常务理事的部分职权。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委托代表参加表决。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和俱乐部监事长、副监事长、主任、常务副主任;

  二、根据主任办公会议提名,确定专家委员会人选;

  三、授权理事长根据主任的提名,委任俱乐部副主任;

  四、确定俱乐部办事机构;

  五、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审议俱乐部年度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一般变更;

  七、提出下届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及名誉理事长、总顾问、顾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

  长人选;决定召开理事会议,并向理事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一人、监事7-9人。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俱乐部及其领导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对俱乐部的经费、财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对会员违反俱乐部章程、损坏俱乐部名誉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实后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 俱乐部设主任办公会,其成员包括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11-15人。主任办公会在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主任办公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审议俱乐部工作报告;研究制定俱乐部工作计划;审批团体会员、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推荐顾问、专家人选,对俱乐部各级领导任免事项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俱乐部设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各一名、顾问若干名,聘请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的部级以上领导担任,其职责是对俱乐部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

  第二十条 俱乐部设专家委员会,聘请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其职责是为俱乐部和会员单位提供理论指导。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信息员”建制,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指派一名信息员。信息员通常由团体会员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企管部主任或董事长、总经理的秘书兼任。信息员是俱乐部与团体会员单位领导沟通联系的桥梁。信息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信息部、文体部、会刊部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各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俱乐部常务主任提名,主任任命。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可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组建以俱乐部会员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为主体的非营利性、不具社团法人资质的下属社团组织,如企业家诗书画院,企业家摄影协会,企业家高尔夫球会等,在俱乐部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由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及社会各界的赞助构成,归俱乐部社团所有。俱乐部的全部资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实现本俱乐部宗旨的各项事业,不得挪作他用(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付给为本会服务应取得报酬者除外)。俱乐部的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及俱乐部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团体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在章程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会员单位和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港澳台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捐赠;

  四、其他正当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经费的用途:

  一、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二、购置办公家具、设备;

  三、支付办公用房的房租和其它办公费用;

  四、支付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工资;

  五、其他正当支出。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定期向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

  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监事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终 止

  第二十 俱乐部终止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俱乐部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理事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建筑室内设计师俱乐部。

  第二条 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会员制组织,由xx家居网发起成立,并由xx家居网设立日常工作班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俱乐部办公地址设在xx家居网网站内。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活动和服务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俱乐部的发展将与有关国际专业机构接轨。

  第二章 宗旨及原则

  第四条 本俱乐部成立之宗旨在于促进河北省建筑室内设计师之间的交流、学习,倡导河北设计师的职业道德自律,打造河北设计师群体的新形象,促进河北设计师群体与省(国)外设计师、建筑室内材料商、家居家具产品生产供应商以及住宅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团体的交流、合作、联谊。

  第五条 俱乐部以xx家居网为平台,以网络和传统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挥网站以及俱乐部的整体综合优势,满足河北以及国内外建筑室内设计师及国内外建筑室内材料、家居 / 家具生产供应商的特色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室内设计师及住宅产业链延伸的各个行业,促进俱乐部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第三章 入会资格

  第六条 凡在本省从事室内设计的专业人士均可加入。

  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七条 凡符合入会资格的设计师可在设计师俱乐部网站上下载入会申请表,也可在俱乐部领取。

  一、认真填写申请入会会员信息表,用于建立会员服务档案。

  二、交纳会员会费300元/年。

  三、领取会员卡。(会员卡是俱乐部会员的唯一身份证明)

  办理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102室

  第五章 会员权利

  第 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相应的服务。

  一、 可参与俱乐部组织的以下活动。

  1、 建筑室内设计师主题沙龙。

  2、 定期组织设计师会员与材料商的商务主题酒会。

  3、 定期组织建筑室内设计师与相关媒介载体的交流商务酒会。

  4、 设计应用技术交流推广会。

  5、 海内外著名建筑室内设计师系列讲座。

  6、 建筑室内装饰材料与设计师、房地产开发商的应用推广会。

  7、 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展览 / 应用推广会。

  8、 海内外优秀建筑室内设计作品展览交流会。

  9、 海内外优秀设计专利工艺产品成果展示会。

  10、 建筑室内设计师特定建材教育培训应用课。

  11、 每年组织各类学术、技术交流、新材料应用推广活动。

  12、 设计、施工与材料的技术研讨主题沙龙。

  二、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章 会员义务

  第九条 会员申请加入俱乐部,须向俱乐部提交本人真实、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的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十条 会员在俱乐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的规章制度,接受俱乐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十一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设计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会员应及时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应积极积极配合、踊跃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 会员不能利用俱乐部环境进行有损于俱乐部及其他会员权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在俱乐部及协议会员单位进行休闲、娱乐、消费时,遵守相关定规并交纳所发生各种费用。

  第七章 其他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会员不服从俱乐部管理安排,严重影响其他会员活动和权益,经批评拒不改正者,将被俱乐部清退。

  第十七条 因客观原因,会员要求退出俱乐部,经协商一致,办妥退会手续,会员可以退会(已交纳会费不能退还)。

  第十 如有争执或纠纷,友好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各自可向俱乐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九条 在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新,以便于相关服务信息的及时准确送达。

  第二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时,俱乐部将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一、 会员未及时交纳会费,经通知后仍继续欠费。

  二、 会员办理退会手续。

  三、 假报有关信息,滥用俱乐部资源。

  四、 做出严重损害俱乐部的行为。

  五、 有严重违背设计师职业操守的行为发生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制定的其他规则和管理办法中补充。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建筑室内设计师俱乐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河北建筑室内设计师俱乐部正式启动之日正式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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