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上报工作。
2.完成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津贴发放报批工作。
3.对下属农机局(站、中心)在职人员情况进行核实;组织召开各下属农机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农机局关于农机推广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机推广机构改革工作。
4.完成对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调研情况的汇总及总结上报工作。
5.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就截止时间、电子档案和总结等提出具体要求。
6.主持行政业务全面工作。
7.制定完善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创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优美工作环境。
8.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
9.以降低事业成本,促进发展为目标,重点抓好人事、劳资、财务等工作。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20xx年x月x日x:00-:时
六、应急演练目标、评价准则及评价方法
根据演练范围和目的,确定展示以下演习目标(表1)
表1应急演练目标
序号
目标
展示内容
目标要求
1
应急动员
展示通知应急组织,动员应急响应人员的能力
责任方采取系列举措,向应急响应人员发出警报,通知或动员有关应急响应人员各就各位;及时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和其他应急支持设施,使相关应急设施从正常运转状态进入紧急运转状态
2
指挥和控制
展示指挥、协调和控制应急响应活动的能力
责任方具备应急过程中控制所有响应行动的能力。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应急组织、行动小组负责人都应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事故指挥体系,展示指挥和控制应急响应行动的能力
3
事态评估
展示获取事故信息,识别事故原因和致害物,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及其潜在危险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应具备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收集、获取事故信息,评估、调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危险性以及危险品泄漏等有关情况的能力;具备根据所获信息,判断事故影响范围,以及对公众和环境的中长期危害的能力;具备确定进一步调查所需资源的能力;具备及时通知场外应急组织的能力
4
资源管理
展示动员和管理应急响应行动所需资源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根据事故评估结果,识别应急资源需求的`能力,以及动员和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的能力
5
通讯
展示与所有应急响应地点、应急组织和应急响应人员有效通讯交流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建立可靠的主通讯系统和备用通讯系统,以使与有关岗位的关键人员保持联系
6
应急设施
展示应急设施、装备及其他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足够应急设施,且应急设施内装备和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与管理状况能满足支持应急响应活动的需要
7
警报与紧急公告
展示向公众发出警报和宣传保护措施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迅速完成向一定区域内公众发布应急防护措施命令和信息的能力
8
应急响应人员安全
展示监测、控制应急响应人员面临的危险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保护应急响应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能力,主要强调应急区域划分、个体保护装备配备、事态评估机制与通讯活动的管理
9
警戒与治安
展示维护警戒区域秩序,控制交通流量,控制疏散区和安置区交通出入口的组织能力和资源
要求责任方具备维护治安、管制疏散区域交通道口的能力,强调交通控制点设置、执勤人员配备和路障清理等活动的管理
10
紧急医疗服务
展示有关现场急救处置、转运伤员的工作程序,交通工具、设施和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以及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将伤病人员运往医疗机构的能力和为伤病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11
泄漏物控制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危险品溢漏,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泄漏物进行围堵、收容、清洗的能力
12
消防与抢险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及时扑灭火源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组织扑灭火源,有效控制事故的能力
13
撤离与疏散
展示撤离、疏散程序以及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安排疏散路线、交通工具、目的地的能力以及对疏散人员交通控制、引导、自身防护措施、治安、避免恐慌情绪的能力并对人群疏散进行跟踪、记录
为了达到确定演练是否达到目标要求,检验各应急组织指挥人员及应急响应人员完成任务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练覆盖区域的关键地点和各参演应急组织的关键岗位上,派驻公正的评价人员,全面、正确地评价演练效果。评价人员的作用主要是观察演练的进程,记录演习人员采取的每一项关键行动及其实施时间,访谈演习人员,要求参演应急组织提供文字材料,评价参演应急组织和演习人员的表现并反馈演习发现。按对人员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将演习发现划分为3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
七、演练现场规则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演习”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的演习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2、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3、演习过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错当成真的,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的方法来提高演习真实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烟雾发生器、虚构伤亡事故和灭火地段等,当计划这种模拟行动时,事先必须考虑可能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所有问题;
4、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
5、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7、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
8、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9、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10、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发布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八、应急演练前的准备
1、演练前1-2天,用广播通知全厂职工及企业周边群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划组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评价标准;
3、培训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采购部门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练前,策划人员将通讯录发放给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
6、评价组准备好摄像器材,以便进行拍摄图片及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九、应急演练事故情景说明
20xx年x月x日x:时,x车间x岗位正在进行光气接收作业,突然光气贮槽a01进口阀门前阀兰与管道焊接处发生泄漏,泄漏未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升级扩散。因现场大量腐蚀性烟雾造成电气短路导致局部停电并引起该岗位易燃化学品贮槽a0n起火,消防队迅速出动,从应急取水口取水灭火。假定当时气象条件:气温30℃,多云,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风速2.1米/秒。
十、演练程序(表2)
表2演练程序(略)
十一、应急演练总结与追踪
在演练结束一周内,策划组根据评价人员演练在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资料,以及演习人员和总结会中获得的信息编写演练总结报告。策划组应对演练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练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附:名词术语
1、演习人员
指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
2、控制人员
指根据演练方案及演练计划的要求,引导演习人员按响应程序行动,并不断给出情况或消息,供参演的指挥人员进行判断、提出对策的人员。
3、模拟人员
指在演习过程中扮演替代正常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应与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所相互作用的机构或服务部门的人员,或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的人员。
4、评价人员
指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
指来自相关单位或邻近社区,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6、应急演练目标
指检查演练效果,评价应急组织、人员应急准备状态和能力的指标。
7、通讯录
指根据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制定的记录关键演习人员通信联络方式及其所在位置等信息的文件
8、演练现场规则
指为确保演练安全而制定的,对有关演练和演练控制、参与人员职责、实际紧急事件、法规符合性、演练结束程序等事项的规定或要求。
9、演习评价
指观察和记录演习活动、比较演习人员表现与演习目标要求,并提出演习发现的过程。
10、演习发现
指通过评价过程,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应急执行程序或应急组织中存在的问题。
11、不足项
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保护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不足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最有可能导致不足项的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包括:职责分配、应急资源、警报、通报方法与程序、通讯、事态评估、公众教育与公共信息、保护措施、应急人员安全和紧急医疗服务等。
12、整改项
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整改项应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两种情况下,整改项可列为不足项:一是某个应急组织中存在两个以上整改项,共同作用可影响保护公众安全与健康能力的;二是某个应急组织在多次演练过程中,反复出现前次演练发现的整改项问题的。
13、改进项
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改进项不同于不足项和整改项,它还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纠正。
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出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由于本工程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仅限于井下作业,故本预案主要针对下井作业。
1、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了加强井下作业现场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井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反应速度,控制事态蔓延,降低损失程度,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2、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井下作业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以人为本、及时处置、损失最低的原则。
3、适用范围
本预案内容适用本工程施工人员下井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井下作业是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的沟、池、管道、井坑等危险场所,可能发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的作业。在本公司具体包括涉及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回流泵房、所有阀门井及放空井等在内的作业环节。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检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管理处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井墙破除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检测符合要求后,管理部重新进行审批并安排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检测时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附件1),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临时作业或项目检测设备达不到检测条件时,必须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样须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附件1),由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管理部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其他技术措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须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
5、应急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责
公司设置井下作业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组员:
负责组织井下作业事故的应急事故处理,在下井救援人员须身强体壮,不能酒后下井,必须佩戴安全绳及空气呼吸机,并且井上至少仍有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时,方能下井实施营救。
救援人员下井后,应迅速用安全绳拴住中毒人员,并通知井上监护人员及时拽出井底。
6、现场医疗救护
中毒人员拽出井底后,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将其转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并根据伤情采取适当的措施救护受伤人员。
中毒轻微者连续深呼吸数次;
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忌进行口对口呼吸,以压胸法为宜,再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实施现场心肺复苏
1)首先用拳头有节奏地用力叩击其前胸左乳头内侧(心脏部位),连续叩击2-3次。拳头抬起时离胸部20-30厘米,以掌握叩击的力量。叩击后,心脏受到刺激,有时能恢复自主搏动;
2)若脉搏仍未恢复,则应立即连续做4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再做胸外心脏按压;
3)一人施行心肺复苏时,每做15次心脏按压后,再做2次人工呼吸;
4)心脏按压以每秒钟1次的速度进行,连做15次;人工呼吸的速度为每5秒钟做1次,连做2次。如此交替持续进行;
5)两人合作进行心肺复苏时,同样先连做4次人工呼吸;
6)随后,一人连续做5次心脏按压后停下,另一人做一次人工呼吸。如此交替持续进行,不要两人同时做。速度同上;
7)做人工呼吸的人,应时时注意检查伤病员的颈动脉有无搏动或有无脉搏。若伤病员原先放大的瞳孔开始缩小,脸色好转,出现脉搏,开始自主呼吸,说明抢救成功,可以暂时停止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但要密切观察心脏搏动情况,随时准备再次进行抢救。
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服从专业人员安排抢救。
一、演练时间:
20xx年11月2日下午3点
二、演练地点:
多扶工业园区展登服饰公司
三、主持人:
四、组织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县委常委、委
副组长:
副、
副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安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消防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
2.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
副总指挥:
安监局
副
指挥长:
消防大队教导员
主要职责
(一)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整个演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了解掌握灾情和参演力量状况,启动《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调集相关县应急救援联动单位人员、装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3.启动x县消防大队全勤指挥和《x县消防大队劳动人员密集性场所灭火救援预案》,调集消防力量到场参与处置;
4.向所属各分指挥部下达作战任务,确保通信畅通,接受所属各分指挥部情况报告;
5.汇总、分析各分指挥部上报演习进展情况,指导各分指挥部完成演习任务;
6.确定新闻发言人、发布时间和内容;
7.宣布演习开始、结束的命令。
(二)灭火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参战的'消防力量及时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全力控制和消灭火势,全力疏散营救被困工人;
2.认真做好灭火救援所需的车辆器材、装备抢修等战勤保障工作;
3.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三)社会联勤力量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参演的、医疗、卫生、电力、供水、新闻、等社会联动单位积极做好交通管制、现场警戒、医疗救护、障碍清除及新闻发布等工作,确保各项灭火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2.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五、参加观摩人员
1.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领导。
2.相关部门分管领导:
、工管委、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交运局、发改局、经商信局、教体科局、住建局、民政局、局、卫计局、国土局、水务局、文广局、旅游局、林业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应急办、运管局
3.乡镇安办主任。
4.工业园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六、工作要求
1.安监局、消防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演练筹备、指挥、演练现场等工作。
2.安监局负责通知观摩人员。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应对突发航空危机事件的能力,保证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航空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版)》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互通;
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1.5应急预案体系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南通市相关部门应急预案、有关县(市、区)应急预案、民用航空派出机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飞行事故发生时,有关各级和部门、单位、组织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成立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分管副
副总指挥:市相关副秘书长、民航江苏监管局分管副、市应急管理局、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员: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外事办公室、市商务局、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南通海事局、南通支队、南通海关、南通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供应站、相关保险机构、民用航空相关单位及事发地县(市、区)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定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别,适时启动和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救援;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做好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2.1.1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宣传口径,协调媒体宣传,引导社会。
2.1.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网上引导工作,依法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2.1.3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2.1.4市:负责飞行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现场保护和治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及疏导。
2.1.5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飞行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1.6市交通运输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救援人员、车辆的运输保障工作。
2.1.7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飞行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开展飞行事故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2.1.8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1.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组织制定环境应急处置方案。
2.1.10市民政局:负责遇难者遗体火化相关工作。
2.1.11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与旅游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安抚和人员伤害的赔偿等工作。
2.1.12市外事办公室:负责事故中涉外情况、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
2.1.13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处理牵涉口岸的相关事务。
2.1.14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指挥、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2.1.15市水利局:协助做好坠落江海、湖泊的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
2.1.16市国资委:指导机场做好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参与救援现场的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
2.1.17南通海事局:履行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有关失事航空器在南通沿江沿海搜救责任区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
2.1.18南通支队:协助门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与反恐,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救助被困遇险人员。
2.1.19南通海关、南通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根据各自职能,处理国际航班失事后,报关货物、旅客行李物品、出入境人员、检验检疫等事务。
2.1.20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机场及其邻近区域以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处置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外发生飞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1.21中国航空油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供应站:负责对航空器的抽(加)油工作;参与燃油溢漏等紧急事件的处置。
2.1.22相关保险机构:处理航空器及伤亡人员理赔等事务。
2.1.23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按照职责协助做好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飞行事故有关资料。
2.1.24事发地县(市、区):负责依法组织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和保障工作,参与受灾人员的救助与安抚。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响应期间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发生在南通机场及其邻近区域的,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南通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担任;事故发生在南通机场及其邻近区域以外的,总指挥由市相关副秘书长担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受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其主要职责是:对起火航空器组织扑救;对失踪人员和航空器组织搜救;组织抢救伤员和安全撤离有关人员;尽最大可能保护好航空器事故现场;保护好失事航空器有关财物;收集掌握现场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各小组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市、民航有关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航空器事故信息发布要求,发布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航空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2)通信保障组
由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电信运营商等相关单位组成。组织人员和设备,确保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顺畅。
(3)安全保卫组
由市、南通支队等相关单位组成。组织设置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处置爆炸物、危险品;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进行现场取证,做好现场记录、录音和录像;负责与民航系统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4)医疗保障组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实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和对事故伤员的救援;负责伤员检伤分类、现场救治、伤员后送及后续治疗,最大程度地抢救生命。
(5)水上搜救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南通海事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水上搜救工作。
(6)现场施救组
由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事发地县(市、区)等相关单位组成。利用地域便利,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信息。
(7)后勤保障组
由市、市交通运输局及事发地县(市、区)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储备、运输、提供,以及协调保障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关物资、设备及车辆。
(8)涉外工作组
由市、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外事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组成。依据有关规定,认真、积极、妥善地处理航空器事故中的涉外工作。
(9)善后处理组
由市民政局、航空器营运人、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参与事故处置过程,配合航空器运营人做好遇难者的遗体火化、伤者的治疗和理赔等善后工作。
(10)事故调查组
由市或委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
3应急响应和处置
3.1信息报告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报告市及民航上级管理部门;市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立即报省,并启动相应预案,组织救援。
3.2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本突发事件分级按照《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
3.2.1Ⅰ级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发生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
——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发生空中相撞;
——外国民用航空器在南通市范围内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
——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造成重要地面设施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
3.2.2Ⅱ级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重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3.2.3Ⅲ级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较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可能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
3.2.4Ⅳ级响应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一般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一般以上飞行事故发生,可能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
3.3应急响应程序
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开通与省应急救援指挥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事发地县(市、区)值班室、南通机场等通信联系。根据信息收集汇总情况,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判定事故等级,决定启动何种响应。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申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相应的下级应急预案应提前或同时启动
3.3.1Ⅰ、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始运作,启动本预案,并报告请求适时启动民航地区管理机构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准备,赶赴事故现场,在国家、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3.3.2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始运作,启动本预案,并报告、请求适时启动民航地区管理机构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准备,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形成若干工作小组,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3.3.3Ⅳ级应急响应程序
启动南通机场应急预案和本预案。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通知市及有关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3.4先期处置
对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无论等级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事发县(市、区)地(管委会)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的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5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省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基本应急工作。
当现有应急救援程序难以有效控制事态,需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时,参照应急响应等级,立即转入扩大应急状态。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扩大应急救援资源使用、征用、调用的范围和数量;必要时,依法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
3.6现场处置
现场救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及时掌握机上运载的货物及危险品情况,迅速查明危险品状态,并立即采取保护、防护措施,必要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处理。
当飞行事故发生在机场区域内时,在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应尽快搬移、清理停留在机场道面上的飞机残骸,尽早恢复机场的正常运行,避免机场长时间关闭。
3.7应急人员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3.8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和门负责现场治安管理。
3.9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地方组织调度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省、市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救援。
3.10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3.11应急终止
3.11.1应急终止条件
——事故航空器的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受影响的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
——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3.11.2应急终止程序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报请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或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上级指挥机构批准,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的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12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民航运输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进行赔偿,对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按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
事故现场的清理,应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并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
3.13事故调查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对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工作按照《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实验验证,事故原因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建议。
事故调查组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并对现场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需要完成的主要调查任务有: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收,证人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
3.14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评估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4应急保障
各级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以下保障工作。
4.1装备保障
在积极利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完善专家数据库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数据库系统,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检验、鉴定和监测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2通信信息保障
完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加强各级综合应急平台和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推动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平台的智能化、规范化和实效性,增强信息汇集、辅助决策、指挥调度能力。
4.3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4.4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4.5交通运输保障
科学配置和使用应急运输力量,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条件。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
5宣传、培训和演练
5.1宣传
各级管理部门以及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范事故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组织民用航空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5.3演练
南通市民用航空器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协调组织一次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和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6附则
6.1名词解释
6.1.1航空器
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任何机器。
6.1.2机场及其邻近区域
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6.1.3航空器运行
自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完成的飞行活动。
6.1.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批准后实施。
6.3奖励与责任追究
6.3.1奖励
对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由于报告及时,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处置措施适当,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他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3.2责任追究
——未及时报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__年8月19日印发的《南通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__〕151号)同时废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