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委托更换一台型号为SWE35-100K自动扶梯扶手带,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工期
更换一台自动扶梯扶手带,工期为货到现场后二日内完工。
二、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费用为(见下表):捌仟肆佰捌拾元整¥:8480.00元。 付款方式为现金,协议签字后三日内预付工程费用的20%(¥:1700.00),其余80%待工程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附表: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乙方施工时,甲方应尽可能给予协助,并给予安全防护措施方面的配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2、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配件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现有损坏或需更换的配件,双方协商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购置的.扶手带如出现技术规格、数量等问题,由乙方承担。
四、保修责任:
乙方为甲方更换的扶手带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因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配件及维修;由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时,甲方承担费用。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规定。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 项目名称;
二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 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 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 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 发生不可抗力;
三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 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 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 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 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原则是:
一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二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 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用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的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的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甲方:__________(___计算机系统客户)
住所地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___计算机系统服务单位)
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正确和安全使用___计算机系统(简称__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以及WW系统有限公司《___计算机系统服务细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系统技术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使用的__系统进行技术维护。
__系统是指__系统专用设备和相应的__软件,__系统专用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聘用持有《____系统操作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上述系统。
二、服务方式:
1.安装服务: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能正常运行企业__系统的硬件环境和运行环境,乙方负责甲方__系统的安装,保证甲方能正常开具。乙方负责防伪税控__系统的升级工作。
2.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__系统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将__系统企业操作员结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调离该岗位后,甲方须另行指派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技术培训。有关技术培训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应视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培训合同。
3.电话服务:乙方设专线客服电话向甲方提供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甲方有关问题,指导甲方排除故障,以满足甲方服务需求。乙方专线客服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
4.上门维护:对于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指派专人到甲方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的处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特殊疑难故障可视情况适当延长。
5.回访服务:__系统经乙方为甲方安装调试正常后一个月内,乙方至少安排一次电话回访服务;一年内乙方承诺提供不少于一次的上门回访服务。
6.专用设备维修:甲方使用的__系统专用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诺提供自甲方购买之日起一年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损坏的除外)。购买期限届满一年后,乙方负责提供维修养护服务,但甲方应即时结清乙方维修养护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
三、服务收费标准:
1.在甲方__系统运行期间,甲方须于每年___月__ 日之前向乙方缴纳当年__系统技术服务年费______元。
2.缴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套/年,共计_____套____年,合计技术服务年费为_________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对甲方的服务,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一定款额的赔偿金;
2.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乙方服务质量或技术服务工程师等人员,乙方对投诉的问题和被投诉的`人员,经查实确认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3.由于以下情况导致甲方__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只负责恢复__系统的正常运行,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因无系统企业操作员结业证书的人员操作导致时;
(2)操作人员误操作时;
(3)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的专用设备损坏时;
(4)应乙方的要求防伪税控__系统移机时,所造成的数据丢失和软件损坏;
(5)计算机感染病毒;
(6)其他不可确定为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瑕疵而导致的;
(7)不可抗力(如突然停电)等原因。
甲方如需更换__系统的相关设备,应向乙方支付所更换设备的费用。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服务年费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应缴年服务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30日仍未全额履行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自备设备故障及排除:
甲方自备计算机和打印机出现故障,需乙方提供服务时,双方另外议定应当收取的服务费用。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止。
八、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
九、其他:
1、本合同之标题仅系为方便阅读,本合同之所有含义均以合同条款之约定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_______乙方(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雄厚资金和庞大的销售网络,乙方从事多年数控机床电器设计和销售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为数控锯床、机床、车床、铣床的图纸设计,技术指导及该产品生产中的技术攻关、指导和培训。
2、服务方式:乙方专职到甲方所在地为本公司提供专门服务,即技术合同履行地在甲方。
3、服务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达到能为甲方解决数控技术问题,其产品能达到国家级标准。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责任:
1、甲方在本公司提供生产场地、资金、工人、相关设备以及供乙方工作的场所;
2、甲方负责确定生产产品的类型和具体型号;
3、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
4、甲方负责物资的采购;
5、甲方为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无偿提供食宿,乙方不需提供的情况除外。
乙方责任:
1、乙方全面负责该类产品的专项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图纸的设计并编制说明书;
2、负责该类产品生产职工的技术培训,使职工能掌握该类产品的应用技术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3、负责该类产品生产工人的现场管理,产品流程监督和生产进程;
4、协助甲方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严格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三年,乙方根据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及第二条规定的职责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年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正,协议签订后首付第一年服务费二十五万元,后二年服务费在当年年度6月底和12月底分二期限付清。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规范进行,采用产品达标的方式进行验收,即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生产的产品能达到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抽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以产品销售后的时间为起算点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乙方在服务期限内,享受每年二次的.探亲假,每次假期不超过 天,探亲假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所涉的数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含甲方原有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及其图纸、数据和文字,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为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归属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在服务期限内和服务期届满后二年内乙方不得为第三方就同一技术提供服务,也不得脱离甲方另行独自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同类产品;
期满后继续为甲方服务的,报酬另行协商。
第: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甲方不得中途终止合同,否则,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支付约定年服务费外,向乙方支付当年年服务费50%的违约金;
二、乙方服务一年后,其生产的产品经检验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相应扣减服务费,扣减额为不超过10万元,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损失,其损失额按下列方法计算(可具体写明):
未具体写明的,其损失额按甲方上年度可得利润计算。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司法程序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下列条款,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2、工程地点:
3、技术服务范围: 消防图纸设计、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编程(含修改地址编
码)、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电气检测。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装修图纸的电子版图,配合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出图、配合乙方报
审报验工作,包括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消防审批事项,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 合同价及付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
2合同签定后五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即rmb: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保险
1、发生甲方或乙方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
付违约金(赔偿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到双方各自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为止(包括保修期)。
2、如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向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_____万元,乙方配套_______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预计效益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项目主管单位:
(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委托方(甲方) 项目委托单位(公章)
单位领导(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