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款数额标准的,罚款的最低数额不能低于一千元。由于遭遇不能拒绝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款确实有困难的,需要经过本地人民进行裁定,可以进行延期缴纳,并且会减少罚款的数额或者不用交罚款。国家人民可以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造成损失的大小等,综合考虑犯罪分子交纳罚款的能力,依照法律来判处罚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一、罚金太多交不起该怎样办
罚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财产刑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强制处以财产处罚的措施。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的,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数额标准,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而定。罚金具有强制性,即要求犯罪分子必须缴纳,无正当理由不缴或是延期未缴的,将对犯罪分子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如果没有钱交罚金,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二、判拘役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指定的银行交纳。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