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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专用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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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制定了《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中,《立案追诉标准(二)》明确规定,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关于非法购买的法律规定

第六十一条[虚开专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二条[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三条[非法出售专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四条[非法购买专用、购买伪造的专用案(刑法第二百零第一款)]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五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六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七条[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非法出售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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